中新经纬11月23日电 北京市人社局网站23日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布告》
中新经纬11月23日电 北京市人社局网站23日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布告》。\n 布告说到,契合《关于扩展阶段性缓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方针实施办法的布告》(京人社发〔2022〕4号)规则请求条件的企业、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与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能够自愿请求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交纳部分。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要依法实行代扣代缴员工个人缴费责任。\n 布告说到,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方针到期后,参保单位能够请求在2023年末前采纳分期或逐月等方法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n 布告说到,参保单位需求请求分期或逐月补缴的,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挑选“请求延伸缓缴补缴期限”,参保单位应遵循诚信,赞同协议后即请求成功。 布告说到,企业依照方针规则缓缴、补缴期间在社保缴费查询中显现企业为正常缴费状况。参保单位缓缴期间,已依法实行代扣代缴员工个人缴费责任的,员工个人缴费状况为正常缴费。\n 布告说到,员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处理联系搬运等事务的,参保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请求缓缴的参保单位依法刊出的,应在刊出前交纳缓缴的费款。\n 北京人社局解读称,与现在正在履行的缓缴方针比较,这次缓缴方针的首要差异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延伸了缓缴到期后的补缴期限,答应单位在2023年末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二是强调了缓缴、补缴期间的个人权益,对参保单位依照方针规则缓缴、分期和逐月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况。一起,要自动合作相关部分,妥善处理与员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历等方针的联接问题。(中新经纬APP)\n\n\n\n\n\n\n\n\t\t\t\n\t\t\t\n\t\t\t\n\n\t\t\t\n\n\t\t\t\n\t\t\t\n\n\n\n\n\n\n\n\n\n\n\t\t\t\n\t\t\t\n\t\t\t\n\t\t\t\n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n\n\n\t\t\t\n\t\t\t\n责任编辑:王翔